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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学校
本地生源招生范围及规定  

凤凰学校(初中部):

1.凤凰、新田、稔田社区,大洋田片区(1—8类)

2.凤凰、新田、稔田社区,大洋田片区、福永、怀德、白石厦、聚福、新和、兴围、福围、塘尾、桥头、和平社区(5—8类)

凤凰学校(小学部):

1.凤凰、稔田、新田社区,福永花苑、时代景苑,凤凰新天、世源中心片区,大洋田稔田、新田片区(1—8类)

规定:符合市政府规定的“1+5”文件。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规定  符合“1+5”文件。
当年招生计划  

按教育局统筹安排的招生计划,详见http://bajjk.sz.edu.cn

报名时间  4月
报名地点  先网上自报名,在规定时间携带资料到学校初审
所需提交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房产份额须≥51%)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安居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学位类型为第3、6类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2.非深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有效的在深居住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房产份额须≥51%)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就业证明: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保和营业执照二选一);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保持计划生育状况处于合格状态,持相关资料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以便顺利通过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5)就学联系函: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含乡镇)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3.台、港、澳及外籍儿童 (1)台湾籍儿童:①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区教育局批准同意入学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②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住房证明。 (2)港澳及外国籍儿童:按深圳市有关政策执行,自行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报名流程  网上申请、递交资料、教育局审批、注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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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0755—81461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