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提供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依法免予公开除外),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建议申请者先阅读《深圳市宝安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注意如下事项:
1.本栏目只接收信息公开申请,其他咨询投诉、信访类信息等一律不予受理。
2.本网站已主动公开的信息,用户无需填写申请,可通过网站全文检索功能查找。
3.填写信息必须清楚、完整,意思表达准确,且留有必要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