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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坪洲新村一期维修工程(二期)- 强弱电、给水系统和配电设备及燃气维修工程

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其它工程 
项 目 编 号:44030620160371 
项 目 名 称:坪洲新村一期维修工程(二期) 
工 程 编 号:4403062016037102 
招标工程名称: 坪洲新村一期维修工程(二期)- 强弱电、给水系统和配电设备及燃气维修工程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经 办 人:颜启星 办公电话:29008610 移动电话:15813746961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经 办 人:张工 办公电话:0755-27788690 移动电话:0755-29994253 
计划总投资:718.02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22.691517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其中专业内容包括: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强弱电部分维修:电气、电话、有线电视、可视对讲等;2)给水系统维修:水泵解体维修、电器线路排查、加装水位计、故障灯更换、给水管及阀门脱漆部位进行防锈处理、管道井门体维修、喷淋泵和消防栓泵不能自锁需维修等;3)配电设备维修:故障母线槽进行全部拆除,母线搭接进行镀锡处理,母线槽进行干燥处理、更换183个静触头插接箱、控制器及插接件更换等。具体工程施工内容见施工图纸及查验报告。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10月20日 至 2017年1月17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6年10月8日09:00时 至截标时间 2016年10月12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16年10月9日18: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18: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0.00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机电工程专业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2、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项目经理已经停止使用,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可在本省执业; 
8、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9、中标后的投标人应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6)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7)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8)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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