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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宝安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勘察)

 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44030620160351001
工 程 名 称:宝安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勘察) 
公 告 时 间:2016年9月18日 09:00时 至 截标时间:2016年9月22日 18: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抽签法
招 标 内 容: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勘察及物探,主要包括地形测量、管线探测、工程地质勘查、工程物探及其它与工程有关的测绘和勘查工作,提供测绘、勘查成果文件和技术资料及后续服务。
招标部分估价:49.36万元
预计开工日期:--
预计竣工日期:--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宝安区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会文件:元人民币/本
质疑截止时间:2016-09-19 18:00
答疑截止时间:2016-09-20 18:00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同类项目经验:--
  其他:1、中标后的投标人应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截标之日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3年),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3年内有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2、招标人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以下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9月18日 09:00时 至 截标时间:2016年9月22日 18:00时
     (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招标人负责人:林俊华
招  标  人:深圳市宝安区残疾人联合会 
经  办  人:林俊华 
联 系 电 话:2786488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王纯 33305188  13501580224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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