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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sjjd.bao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与本单位职能和业务相关的各级政策法规;各级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五)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专项资金信息和其它资金信息。

  (六)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预警公告、应急动态、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常识等。

  (七)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八)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sjjd.baoan.gov.cn)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sjjd.baoan.gov.cn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沙井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办公地址:沙井街道新沙路488号

  邮政编码:518104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27723020

  传    真:27729513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27723020,传真:27729513,办公地址:沙井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110室,邮政编码518104:,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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