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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深宝人干【2016】71号关于刘飞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公务员)

  深宝人干〔201671 

    

  关于刘飞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环水局: 

  经研究决定: 

  刘飞丹同志任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法制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西乡管理所四级执法员职务; 

  欧阳乐同志任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审批科(政务服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石岩管理所五级执法员职务; 

  何奕同志任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环境监察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石岩管理所五级执法员职务; 

  郭江红同志任深圳市宝安区水资源和供水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水务管理科(规划发展科)副主任科员职务; 

  江泽川同志任深圳市宝安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深圳市宝安区环保和水政监察大队六级执法员职务; 

  徐婷同志任深圳市宝安区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邸秋莺同志任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新安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深圳市宝安区环保和水政监察大队五级执法员职务; 

  廖晶敏同志任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西乡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徐惠军同志任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松岗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深圳市宝安区环保和水政监察大队五级执法员职务; 

  彭金枝同志任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石岩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松岗管理所五级执法员职务。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1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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