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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公示

宝安区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公示的通告(深宝组公字[2016]28号)

  经宝安区委常委会议研究,以下同志拟选拔任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张其芳,女,19719月出生,汉族,山东博兴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19947月参加工作,1997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深圳市宝安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拟任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公示时间为20161219日至2016122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持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宝安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地址: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718室;联系电话:29912380;电子邮箱:zzbgbjdk@baoan.gov.cn)。 

  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区委组织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根据反映情况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201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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